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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4:54:00 来源: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常态化建设,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

近年来,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登记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各地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把作风常态化建设作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的精神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毫不松懈抓好抓实各项任务。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谋划,落实好的工作措施,确保登记队伍始终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中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把《通知》每项内容学懂弄透。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准确把握任务实质内涵,明确工作落实提升方向。要创新学习方法,结合当地实际与具体业务工作,让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学后印象深刻、学得更有成效,更好指导实际工作。针对《通知》中的各项工作要点和明确指出的29项纳入考核的工作任务,各市(州)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县(市、区)加强对考核工作任务的学习,对每一项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压实各部门职能职责,抓好落实。同时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监督,确保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学习全覆盖,深刻理解上级部门对登记工作的最新指示和要求,切实把部《通知》作为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指引。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9日

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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