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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6:30:00 来源: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3年重点工作初步安排》已经厅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8日

2023年重点工作初步安排

2023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专业责任、生态责任、民生责任“五大责任”,强化系统观念、发扬斗争精神、锤炼严实作风,以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的有效作为,支撑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成势见效。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强化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作用。健全省厅和市(州)、县(市、区)局三级党组共抓政治建设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基层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选举。优化支部党建任务月清单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

(二)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研究改进履行监督职能的薄弱环节。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用好“全周期管理”方式,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推进厅党组政治巡察工作,深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三)打造自然资源管理铁军。加强全省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动态调整年轻干部人才后备库,研究出台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具体措施。开展首届“最美自然守护者”宣传展示活动。完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推进事业单位和机关业务融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

二、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

(四)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协同推动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落地见效,指导市(州)编制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细化明确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和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清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五)健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报审,有序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开展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全面夯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基础,统筹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制定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

三、全力服务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七)推动要素保障量质并举。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类、精准配置用地计划,统筹新增计划、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指标使用,保障重大项目能开则开、能快则快。深入开展用地服务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完善用地服务机制,优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程序,充分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统筹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

(八)持续优化政策制度供给。继续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延续稳定和用好自然资源既有利好政策,因时因势从空间管控、用地指标、节约集约、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大制度供给。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探索“点状用地”政策措施,抓好现代化产业体系用地政策供给。精准实施房地产用地“六好”政策,保障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建立部门联席审查制度,打通助企惠民、纾困解难等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九)提升节约集约水平。建立“保护优先、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结构优化、进退顺畅”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优化完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政策,全力推动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十)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落实落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形成受理、处置、回应、问责闭环管理。继续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应用好评估结果。总结宣传各地经验做法,筛选一批典型案例和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全省系统复制推广。

(十一)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以“一码管地”为切入口推动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1+4+N”(一标准+四服务+N应用)自然资源土地管理全流程综合监督应用和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码上办事”“扫码服务”。高标准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自然资源审批事项“网上办结”,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四、牢守耕地保护红线

(十二)加强“三区三线”成果与耕地保护工作衔接。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逐级精准带位置分解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层层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制定全省耕地恢复计划,对耕地保护任务与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存在缺口的探索实行经济补偿制度。科学确定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运用好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做到奖优惩劣。

(十三)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制度,制定下达补充耕地年度实施计划,做实占补平衡指标库。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强化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过程监管。开展年度补充耕地核查,加大补充耕地信息公开力度,压实地方项目管理责任。

(十四)严格落实进出平衡。构建全省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体系,完善耕地“进出平衡”核算规则。建立全省耕地“进出平衡”监管系统,“耕地进出”情况纳入全省耕地一张图管理,并纳入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生产安全考核。

五、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十五)构建完善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体系。编制实施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研究出台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

(十六)扎实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力做好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整体验收,加快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度。推动省级生态修复项目库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实施。深入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三年行动。制定2023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清单,完成1319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六、提高地质矿产服务保障能力

(十七)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效能。完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网上查询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全面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发挥基础信息资源支撑作用。继续严格控制磷矿采矿权新立,加大注销力度。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

(十八)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推进“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任务落地落实。开展“四位一体”网格化动态管理,落实巡查排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演练培训等日常防范工作。加强关键时节、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督导。持续深化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总结建设经验,加强项目库建设,谋划新一批地灾防治项目并争取国家支持。

七、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九)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建设湖北省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省级数据库。统计分析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组织开展林、草、湿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二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2022年度省级确权登记项目主体性工作验收。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完成2023年“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第一批“任务销号”,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与汇交。全面完成全省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推动不动产登记在三大城市群“跨域通办”。深入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部门作风常态化建设,落实好29项重点工作任务,打造“鄂惠登”党建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一)健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建立主体明确、权责清晰、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推进自然资源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

(二十二)推进自然资源重大项目。科学谋划立项一批重大项目,持续向上争取,引导多元资金投入,实现多重效益。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页岩气、能源金属、战略性矿产、地热等发展所需的矿种,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力度,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关系。加快推进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统筹安排2023年度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大力推进“共同缔造”试点项目。加强“政银企”平台建设,突出服务产业振兴。开展试点项目绩效评估,建立升降级管理制度。推进城市更新片区改造,构建省级土地储备制度体系,做实做强省级土地储备平台和职能。优化城市“三生空间”,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

(二十三)推进自然资源重要改革。稳妥推进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下放,扩大市县用地自主权,探索推进“批供合一”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畅通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武汉都市圈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完成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九、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水平和效能

(二十四)着力提高测绘地信服务能力。统筹年度基础测绘计划执行,更新维护现代测绘基准。加快建设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推进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编制全省实景三维建设方案,统筹省市县分级建设。进一步拓展北斗在生态修复、灾害预警、调查监测等自然资源业务领域的应用,配合做好我省北斗产业突破性发展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

(二十五)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部、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力争2023年新增建设3个县级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加强对现有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分类管理,建优建强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野外观测站。大力推动湖北珞珈实验室省部共建协议落实落地。

(二十六)全力提升自然资源信息化水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质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自然资源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综合决策与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规划监督、智慧耕保、生态修复、建设用地监管等重点应用省市县一体化运行机制,形成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信息化格局。加强政务公开,深化自然资源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二十七)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和信访维稳。切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及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推动积案化解,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二十八)开展自然资源基础服务工作。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综治维稳工作。优化自然资源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分析评价。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好互联网及机要保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数字档案建设。严格财务收支,强化资金资产绩效管理。做好政务信息宣传、关爱老干部工作。扎实做好值班值守。

十、强化法治建设

(二十九)提升法治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推进《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三十)严格督察执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完成历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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