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时值夏末秋初时节,全省各地仍处于高温高湿天气,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仍处于易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企业,发布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做好风险自查
● 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食堂“十必须”“十不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 开学前,对食堂内外环境、操作区域、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等开展全域清洁消毒;对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全面检查,并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对食品加工、运输贮存、冷冻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全面检修、校验和维护保养。
● 对库房和加工场所内过期、变质、霉变、标识不清的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及时清理。
●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销号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
● 认真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按规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 校外供餐企业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
● 保持“互联网+AI明厨亮灶”网络稳定,关键点位摄像头动态在线、不遮挡。
● 落实《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指南》要求,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加大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持续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应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严把食材关口
● 严格落实食材采购验收制度,加强学校食材采购、验收管理,不采购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建立并执行“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采购禽畜类肉制品要核验动物检疫相关证明真伪,食材台账及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数字食堂”平台,做到食材来源可溯。
● 严格执行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
● 不得采购、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米粉、泡发木耳、银耳等容易滋生椰毒假单胞菌的高危食材,严格限制常温存放时间。
四、规范加工操作
●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国家标准,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备餐和供餐操作,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
● 夏秋季节气温高,食品原料在常温下放置易滋生致病菌,要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到出餐、出餐到用餐的时间间隔,烹饪后至食用前存放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条件下存放。
● 及时彻底清洗绞肉机、和面机、切片机、搅拌机等加工设备,严格执行“除渣、初洗、清洗、冲淋、沥干、消毒、保洁”七步法,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 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样须规范足量、专柜冷藏、密封保存,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完整记录。
五、严防食源性疾病
●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全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规范佩戴口罩、清洗手部,穿戴工作服和手套,防止带病上岗污染食品。
● 夏秋季是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食源性致病菌活跃期,要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和接触食品环节的清洗消毒频次。
● 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应立即组织救治,封存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现场,并及时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