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一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刘云波)9月10日,笔者从襄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因非法经营卷烟,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查获卷烟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1月30日,襄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根据举报,安排鄂西北稽查大队、樊城区烟草专卖局在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的涉案车辆截获,当场查获芙蓉王(硬)1076条、黄鹤楼(硬1916)26条、黄鹤楼(硬珍品)42条、黄鹤楼(硬峡谷柔情)170条,共计1314条,案值32万余元。
据介绍,此次案件侦破,是在2018年11月中旬,根据市局稽查支队接获线索,鄂西北稽查大队历时两个多月辗转河南、湖北多地摸排经营,对涉案人员、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于2019年1月30日成功收网。
烟草,属国家专卖品。少数不法分子受烟草制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从事非法经营。此案的成功办结和依法判决,有效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