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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励2万元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15:23 来源: 三峡日报

为鼓励社会公众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近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共同印发《宜昌市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奖励2万元。

《办法》规定,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查证属实,但情节较轻、不涉及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1个月内,再次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适用于宜昌城区(含夷陵区)内的非法集资行为。《办法》所指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理财产品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对本市城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向市、区两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公安、市场监管、行业主(监)管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相应奖励。

非法集资投诉举报电话,宜昌市公安局:6449901、宜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宜昌市处非办:6256102。非法集资投诉举报电子邮件:ycscfb@126.com。(记者李阳)

【纠错】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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