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以彰显诚信经营,保护消费权益,培育服务品牌,提升管理效能为目的,评选对象是2008年6月30日前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运管机构许可开业的我省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参评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开业条件,依法经营,效益良好,证件齐全有效,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2008年以来没有被县级及县级以上运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没有被传媒通报批评记录;2008年信誉考核合格。
由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共同主办的这次活动设立机动车维修二十强、机动车维修百家信得过企业和组织奖3个奖项。
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主办方设立举报电话027—88567856,83462336)。
附件一:全省机动车维修争创“二十强”暨百家信得过维修企业评选方案
附件二:全省机动车维修“二十强”暨百家信得过维修企业评选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