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德顺 邓丽)12月18日,襄阳市南漳县男子王某因三次酒驾且伪造驾驶证的“任性”行为,被关进了拘留所,并处以重罚。
12月16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大东门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位驾驶红旗牌小轿车的王某饮酒驾驶且伪造驾驶证。
经民警查明,王某此次已是第三次酒驾,有关信息显示:2016年12月,王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襄城公安分局檀溪警务平台查处;2017年12月,其再次酒驾被南漳交警查处,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王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合并执行,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78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