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12月28日,襄阳市南漳县的男子章某与人发生矛盾后,一气之下,拉了一车沙石倒在村级公路上,造成当地村民出行困难。因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2月26日,章某(男,45岁)驾驶小型货车从外面回来时,看见邻居将柴禾堆放在公路边,影响其货车通行,便与邻居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后,章某一气之下于28日拉回一车沙石倒在村级公路上,造成附近村民出行不便。村干部得知情况后,劝其将沙石移开,但章某据不改正。村民廖某主动清理堵路沙石时,章某上前阻止,并将廖某推倒在地。
当日下午5时许,南漳县公安局肖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确认章某用沙石堵路,影响交通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章某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