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弯月 实习生 刘小娟)咽喉不适被医院诊断为声带息肉,做摘除手术后,再经诊断为喉癌。患者老吕认为医院未及时进行癌前病变治疗,致其发展成绝症,遂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30万元。昨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老吕今年52岁。前年3月,他因喉痛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声带息肉,当月便进行了手术。术后半个月,他感到咽喉疼痛难忍,又到该院复查。院方请来外院知名教授诊断并再次进行了手术。术后3天,病理检查为喉癌。
去年7月,老吕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法院先后委托省、武汉市两级医学会对他的病情作出鉴定,结论为:摘除手术正确,不足之处为临床医生未明确告知患者:该病系癌前病变。但结论同时认为,患者喉部病变与医方的告知不充分无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据此驳回老吕的诉讼请求。
昨日,老吕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原因有二:他打的是过错赔偿责任官司,并不是医疗事故官司;相关资料表明,医院对患者的癌前病变必须采取干预性治疗。他认为自身癌变与医院延误治疗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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