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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下陆区:醉驾司机上街劝导文明交通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10:53 来源: 黄石下陆检察

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协助交警劝导行人和车辆文明交通行为。通讯员供图

值守现场。通讯员供图

(通讯员肖克 )11月17日,笔者从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的五医院门前十字路口,曾是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的程某某、钟某某手里拿着小红旗,肩挂文明志愿者的标识,协助交警劝导行人和车辆文明交通行为。

近年来,城乡居民拥有的私车越来越多,但部分私车驾驶人员法治意识谈薄,酒后开车、逃避处罚的行为仍不鲜见,其行为不仅涉嫌违法,严重者已涉嫌犯罪,在这些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有部分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如何让这些轻微危险驾驶人员受到法律惩处,又可以让其他人引以为戒?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9月,下陆区检察院进行了深入调研。这对涉嫌危险驾驶同类案件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与下陆区交巡警大队协商后,同意实行对轻微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协助交巡警在辖区十字路口值勤,配合交巡警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措施,达到不仅自己受教育,也影响别人的双赢的目的。

不久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某、钟某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下陆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两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驾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今年10月19日,交巡警下陆大队将两起醉驾案件移送至下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10月29日下午,下陆区检察院对程某某、钟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进行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值班律师参加公开听证。属于程某某、钟某某2人所犯的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认罪认罚,且一致表示愿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听证人员同意对程某某2人作拟不起处理。程某某2人当即表态,要引以为戒,积极配合交巡警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检察机关在对社会危害性大的醉驾类案件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对那些没有造成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醉驾案件作不起诉处理,不仅彰显了司法温度,而且较好地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让犯罪嫌疑人参当文明交通劝导员,不仅教育了他们本人,也对别人是一种教育,我给检察院点赞。”人民监督员江旭红在见证程某某2人在辖区路口站岗时说。

目前,该院已对涉嫌轻微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帮教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该院在建立对轻微危险驾驶犯罪实行惩教结合的帮教机制后,还组织干警到酒店、社区、自然村湾发放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宣传册100余份,受教育群众和私家车驾驶员达400余人。

【责任编辑:熊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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