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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推行悬赏保险金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3 09:24:21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 叶辉 通讯员 陈颢号)“只用出十分之一的钱,悬赏金有保险买单,真是帮了大忙。”秦女士是签订湖北首批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执行人之一,她感慨地说。

  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签署《执行悬赏保险备忘录》,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购买该保险后,举报“老赖”获奖奖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在湖北尚属首例。当天,4名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约,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同时向法院申请启动悬赏执行程序。

  悬赏发布第二天,其中一名被悬赏的被执行人张某,在看到媒体报道后,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找到承办人,对自己之前嚣张蛮横的态度和规避执行的行为表示赔礼道歉,同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先期给付了5.5万元,并且书面承诺两个月内还清余款10万元,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申请执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执行悬赏保险真是一把利剑,迫使老赖主动现身把钱还,我要为你们点赞。"

  据介绍,武汉市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推行悬赏保险金制度。这项制度的推出,有助于申请执行人以较低的代价启动申请悬赏,通过保险与执行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悬赏执行制度的落实,运用保险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法院执行工作,从而助推执行难的解决。

(作者:  编辑: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