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网络专题 > 幻灯图

湖北农垦改革会如何推进?听农垦专家这样说

发布时间:2017-12-05 16:30:42来源:湖北日报网
  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颁布,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垦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新时期湖北农垦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农垦改革的重点领域与重要举措有哪些?国有农场今后如何发展?哪些人的生活将发生变化?12月4日,省农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德斌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对实施意见进行权威解读,并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湖北农垦改革紧扣三大任务
  
  黄德斌介绍,这次《实施意见》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可概括为坚持一个方向、把握两个重点、紧扣三大任务。
  
  坚持一个方向,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垦生产经营的企业化和社会管理的属地化。这是中央关于农垦改革的要求,也是我省深化农垦改革的方向。
  
  把握两个重点,就是在改革上要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为主线;在发展上要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
  
  紧扣三大任务,就是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定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着力建设我省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持续提升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省农垦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打造国有农业领域航母,增强农垦在农业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改革
  
  黄德斌介绍,推进农垦改革关键在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意见》主要从六个方面对农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重点回答了垦区怎么改、农场怎么改,以及要素资源怎么管等重大问题。  
  
  创新农垦管理体制,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加快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和资源资产整合,打造现代农业企业航母。 
  
  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农场经营功能,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使国有农场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理清社企事企关系,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解决农场社企不分问题,让农场轻装上阵,走企业化道路。
  
  创新农垦土地使用管理方式,在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农垦土地的同时,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  
  
  创新企业运行机制,推进农场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履行农垦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确保农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农场企业化改革--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黄德斌表示,农场企业化改革是垦区集团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要把握好三点:
  
  坚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对于市场竞争力强、有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支撑、经营效益好的农场,可整建制改组为国有农业企业;对于农场建制完整、有一定经营能力的,要创造条件向企业转型,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运作;对于场镇合一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国有农场,可从生产经营和社会管理相对分离起步,稳步强化农场经济职能和经营功能。
  
  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干部人事制度和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匹配的收入分配制度,为企业职工干事创业、甘于奉献提供制度保障。
  
  我省现代农业企业航母呼之欲出
  
  黄德斌介绍,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组建湖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打造省级农垦集团。同时,各地方垦区也要因地制宜,依托农场现有产业、产品和品牌优势,加快整合国有农场资源资产,着力转换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区域性集团化改革。产业特色明显的可以联合组建农业产业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合并重组,逐步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目前,潜江、汉南等垦区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8年底湖北国有农场将完全剥离社会职能
  
  黄德斌说,在上一轮我省农垦综合改革中,国有农场剥离了部分社会职能,但有些还没有剥离,有些剥离不彻底、不到位,这次要统筹一并解决。总的要求是,到2018年底,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有关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
  
  您的疑问,我们来解答!
  
  本次访谈中,不少关心湖北农垦事业发展的网友针对农垦改革提出了一些问题,小编选取部分问题,为您解答。  
  
  
  网友:农垦改革会给农垦职工带来哪些影响?
  
  黄德斌:增进农垦职工福祉是农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农垦改革,将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待遇;推进农垦改革将进一步完善农垦社会保障体系,农场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中途断保的职工,可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推进农垦改革,特别是随着农场企业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职工将逐步转变为农业产业工人,为职工就业和创业提供大量的空间。
  
  网友:国有农场剥离社会职能后,相关的移交工作如何开展? 
  
  黄德斌:在这次改革中,将对已经进行社会职能剥离但政策资金不到位的,由所在地政府落实到位;对不能或不易分离以及分离后成本更高的部分社会职能,由政府采取授权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解决。对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经清理甄别纳入政府债务的部分,按政府债务统一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作者:  编辑:黄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