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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敬淦(省狮子山戒毒所政治处主任)

发布时间:2017-08-08 17:29:46来源:湖北省普法办



   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材料

  鄢敬淦,男,汉族,江西丰城人,1968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近年来,根据党委分工,他在分管全所政治工作的同时,同时还分管场所管理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他作为省狮子山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的主要领导,在所党委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结合全所工作实际,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民警职工的法律素质、服务教育戒治中心为目标,全面提高民警职工学法、用法,执法水平,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在全所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有力地促进了全所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所民警赞誉。在六五普法教育中,他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树建规范,增强依法治所观念

  一是抓学习,提高法治意识。近年来,鄢敬淦不仅自己深入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等法律,还按照所党委对普法教育的统一部署,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学习《禁毒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课程,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宣传最新的法制资讯和法律知识。通过强化学习,全所民警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执法成为民警心中的自觉认识。

  二是建规范,树立法治规矩。近年来,根据所党委的统一安排,在他的组织下,全所建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所的规章制度。建立了法治建设联动机制,政工、纪检、管理、教育、生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部门特色,分别开展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作品创作及舆论宣传,各大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亮点,积极挖掘素材,创新普法教育特色,打造普法教育新路径;建立考核验收机制,在场所内扎实开展“平安班组、平安大队、平安场所”创建活动,每个季度对全所安全管理工作动态进行排名,年底,结合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对全所法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把是否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民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警务督查制度,所成立警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由一名所领导牵头,3名机关民警担任成员,负责对该周的警务督查,对单位及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检查,及时下达通知单进行整改。

  近几年,全所树立起了这样一种观念:全所的一切事务,都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人人依法执法,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二、助力戒治、服务中心,突出普法教育实效

  近年来,鄢敬淦同志坚持把抓好普法教育同场所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这一中心任务紧密联系起来,突出普法教育的实效功能。

  一是发展场所戒毒主业,加强戒毒宣传。我所积极开展戒毒法规培训活动,运用名人效应,学界权威引导更新法制观念,每个季度至少外请一名专家教授对戒毒人员开班讲座,用强大的影响力、渊博的知识引导戒毒人员树立法制理念,更新法制观念,内心最深层次接受到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以传播禁毒知识,宣传戒毒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近年来举办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影视展播、禁毒曲艺演出、禁毒书画展览等50余次;结合“6.26禁毒日”主题教育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戒毒知识。

  二是成立法治咨询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我所成立了法治咨询中心,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各类法治问题的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解决戒毒人员的后顾之忧,在接见日、开放日等时间,现场解答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出的法治问题,为其答疑解惑,每年开办5—6场法律咨询服务;根据收集掌握的戒毒人员实际情况,与送治地方公安局、法院及时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帮他们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近年来先后为10余名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打造法治教育基地,实现联合帮教。我所打造了禁毒戒毒的法治教育基地,先后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十多所大中院校签订协议,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每年邀请近千名学生来所参观,让他们与戒毒学员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既让学生认识到毒品和违法的危害与后果,又让戒毒人员受到教育、看到希望;结合场所实际和戒毒人员经历,组织戒毒人员编排以身说法的小故事,小曲艺,小表演。并先后两次协调省关工委报告团和省演艺集团来所开展法制教育和帮教活动,在省演艺集团的帮教演出中,我所戒毒学员参与表演的节目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每年开设10余期家长课堂,向3000余名戒毒人员家属宣传了禁毒知识和戒毒常识,介绍了戒毒人员在所内的表现情况和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回归社会后家属应该注意的问题;积极开展社区戒毒指导工作。今年6月23日,我所在鄂州市华容中心戒毒社区建立了社区戒毒指导站,我所民警在社区指导站引导家属对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后戒毒人员继续进行亲情帮教,既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又对完成教育戒治中心任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创新载体、拓展平台,提高普法教育效果

  近年来,鄢敬淦同志积极研究普法教育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所党委的支持下,努力创新教育载体,拓展教育平台,切实提高普法教育效果。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载体。结合机关和各大队的办公环境,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条幅、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广大民警职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尽享法治文化的熏陶。目前全所拥有大小宣传栏20处,制作专题法制宣传展板30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13处;以电化教学、远程视频教学、以案析理等形式,开设《禁毒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课程,给戒毒人员传输最新的法制资讯,讲授最新的法制知识,并在各戒毒大队学员宿舍、活动室及劳动康复车间安装电视机、投影仪等影音设备,定时播放《法律讲堂》等法制教育节目;先后组织了5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和4场学习讲座,受教育人数包含警察、职工、辅警240余人,戒毒人员1300多人。

  二是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在他的主持下,我所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各戒毒大队强戒学员宿舍、劳动康复车间走廊,将相关法律法规、谚语、警句制作成条幅、醒目条、宣传板、漫画等,在楼梯台阶、走廊横梁、侧墙、操场灯箱等位置进行合理布局,形成了醒目的法治文化长廊;把法律法规宣传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宣传相结合,坚持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形式来熏陶戒毒人员,极力打造场所教育矫治文化特色,做到“一队一品、一楼一品”,既丰富戒毒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又有利于促进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场所先后投资10余万元给各大队购买设备和服装,并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分别成立葫芦丝乐队、威风锣鼓队、太极健身队和书法、绘画、吉他、二胡、棋类、球类等兴趣班,戒毒人员参与面达50%以上。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弟子规》、《朱子家训》、《论语》、《道德经》等经典文化著作,提高其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提高了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了普法教育效果。

  近年来,在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鄢敬淦同志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他的努力,我所在普法教育上取得了良好效果。广大民警职工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所、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性,戒毒人员也深刻地认识到学法、遵法、守法的重要性,法治理念深入到警察、戒毒人员心中,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场所的建设步伐。

(作者:  编辑: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