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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武(襄阳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发布时间:2017-08-10 15:55:40来源:湖北省普法办
七五普法培训
 

  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组织谋划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襄阳的普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培养。联合组织部门出台《关于在全市市管干部和正科级干部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试行)》,每年组织全市5000多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统一考试,积极推行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每年参加考试突破1万人,通过率达98%以上。二是深入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研究制定《襄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邀请法治专家、教授、普法宣讲团成员定期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单位开展法治讲座。落实出台《襄阳市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台账和档案,为全市799所中小学配齐法治副校长。积极协调法院开展“巡回审判进千村”,根据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将法庭搬进群众家门口。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每年督办指导全市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宣传活动60余场次,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每年组织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把“12·4”国家宪法日真正办成了群众的法律节日,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连续三年抓好法治惠民十件实事,把惠民实事征集的过程,变成宣传法治、弘扬法治的过程。组织撰写并出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法治单位等创建标准,树立各类创建典型30多个。积极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清单制,让执法成为普法的重要渠道,加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开拓创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巩固传统法治文化阵地。他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推动我市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的建成。“六五”普法期间,全市建成10多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46个法治文化小区,42条法治文化街巷。每年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培植和命名2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引领法治文化阵地全面开花。督办指导各地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50多场次。二是凸显媒体法治文化阵地。他协调襄阳广播电视台落实开办《警法一线》、《律师热线》、《襄阳警讯》、《以案释法》等普法节目,受众达百万以上。创办《法治襄阳》期刊,成为指导襄阳普法工作的重要阵地。在《襄阳日报》开辟普法专栏和专版,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襄阳普法群”、“襄阳普法微博”,播放法治微电影,20多万人参与法治宣传互动。三是巧借公共法治文化阵地。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办“机关法治文化大讲堂”,通过组织党校学员旁听庭审、微博直播庭审等形式,提升党政干部法律素质。利用电子广告显示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襄阳广播电视台公益广告栏目等全天候滚动播出普法宣传口号,营造铺天盖地的法治氛围。

  三、政治坚定,工作上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该同志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和领导的决策和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工作大局,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他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按照“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的要求,深入群众,始终保持一个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对待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从负责具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他就投入了满腔热忱,执着追求,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无怨无悔,先后在全市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多项活动在全市、全省为首创。每年几十家外地单位来襄阳考察学习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2015年11月,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带队检查验收襄阳“六五”普法工作,高度肯定我市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探索的经验、取得的成绩。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汪道胜对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作出了“组织有力,领导真重视;重点突出,措施真具体;特色鲜明,工作真扎实;普治并举,效果真明显”的高度评价。

(作者:  编辑: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