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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减乘法”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8-11-16 17:15:26来源:荆楚网

  近年来,省厅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促进投资的战略部署,按照“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目标,不断深化自我革命,全面服务经济发展,基本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不断压缩权力清单释放改革红利在简政放权方面,省厅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释放改革红利。

  (一)在优化流程上下功夫。重点压缩土地、矿产等省级高频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从原有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矿业权审批从原有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均压缩了70%。用地预审申报资料从17项减为7项;预审批复有效期调整为三年;清理取消了17项证明事项。

  (二)在精简事项上下功夫。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等6项审批事项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9项中介服务事项,减轻了企业负担,释放了市场活力。矿业权出让基本采取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降低为起始价的2%,便利了竞买人。调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勘查(调查)、施工设计等审查程序,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审查。

  (三)在权力下放上下功夫。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下放“一主两副”;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市、县两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下放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在做好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下放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竣工验收权限,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初审,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终审。下放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批权。

  二、在放管结合上做加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在放管结合方面,省厅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多种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国土资源监管水平。

  (一)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605件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省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具有规范性文件性质的文件221件。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81件,宣布失效102件,宣布废止35件,予以修改3件。另对由人大、省政府制定的62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完成涉及军民融合、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涉及产权保护等文件规范清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605号,多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省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所有抽查事项均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任务,抽查结果都及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予以公开。

  (三)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技术下的“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电子政务三级交换应用。目前,移动办公系统安卓平板端APP已升级至第25版,安卓手机端APP已上线运行,不断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务服务监管。省厅通过国土资源智慧云监管平台,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建成了国土资源信息化监管指挥平台,实现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数据统一监测监管。

  (四)拓宽社会监管渠道。加强对相关监管信息的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快速查处反应机制;指导行业开展自查,聘请专家、督察专员充实监管力量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

  (五)加强诚信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建立诚信制度,实行黑名单管理,对行政相对人的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并及时录人相关诚信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的约束力。2017年对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28家机构取消信用登记资格,对28家机构限制从业1-2年,有效震慑了土地整治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方便办事群众

  在优化服务方面,省厅坚持全方位推进,多措并举,共同发力,助推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一)优化政策环境。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投资促进招商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省厅也配套出台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改进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深人推进国土资源“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髙质量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和要求。

  (二)推行线上审批。大力推进“互联网+放管服”,积极开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依托政务大厅窗口不断推进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网上报件、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所有行政许可和高频审批事项均已纳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实现网上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成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流程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审批事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实行“部门+政府”大联动,与发改、交通、铁路、水利、扶贫等部门和省铁投、省交投、省联投等投资平台公司对接,实地与地方政府会商沟通,合力加速重点项目落地。落实“项目+业主”大协调,组建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指挥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征地报批工作。探索企业“大客户”服务,提髙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理顺服务窗口与内部业务处室的关系,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发送报件及政务服务最新的信息,做好便民服务。结合邮政速递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及时将审批结果送到申请人手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全力将一事跑多次变为一次性告知,努力做到“一次办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有针对性解决不动产登记堵点。针对不动产登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进“减证便民”,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房屋交易、税收征缴和登记办理机制,大力推行“一窗联办、集中服务”。全省已有12个市州、90个县(市、区)实行房屋交易管理、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中服务”,“一窗受理”完成比例87%。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全面取消交易告知单、不动产抵押合同备案等前置环节和材料,全面取消房管部门查档环节,依法完整履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复制职能。指导市县重新编制服务指南,清理取消非法定材料,实行申请材料应减尽减,实行共性材料集中备案制,取消兜底条款,群众不为“奇葩证明”材料困扰。强化窗口服务措施,市县通过增设导询台,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做到服务指南登记流程在网站可査、在大厅可看、电话可询;登记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全部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市、县在办事髙峰期通过増设临时窗口服务和延时服务,在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满足群众办证需求,杜绝限号倒号和群众扎堆排队等现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完成査询端口开发部署,并借助政务“一张网”实现与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对接,市县可电子核验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取缔违法违规收费,规范权籍调査中介市场,引导中介测绘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省共发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25564件,专项整治中已解决67258件,处理率53。5%。

  (四)扩大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制度,实现主动公开公文自动推送至省厅门户网站。建立“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便于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提供专门场地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制订修订了《湖北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年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动态调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扩大政务公开。

  (五)用好糾错机制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受理群众行政复议和裁决申请,行使复议纠错职责,调处征地纠纷矛盾,督促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基层不护短,通过行政复议纠错,纠错率33%。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联合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借助公益诉讼程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