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鄂发改直党〔2018〕10号)安排,机关党办拟抽查部分党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请政策法规处党支部、外经处党支部、电力建设处党支部、电力调度处党支部、交通处党支部、经动办党支部、财贸处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处党支部、后勤服务中心膳食科党支部、经研所党支部、信息中心第三党支部、培训中心第二党支部于4月16日前,将支部综合台账、支部活动记录本、党员个人笔记本、党员手册送1109室梁帅收。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
2018年4月12日
(作者: 编辑: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