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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18-11-14 18:31:50来源: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改革开放40周年省工商局消费维权纪实

  1978年,改革春风乍起,市场冰河解冻。

  消费逐步告别短缺,生活呈现多姿多彩;消费与投资、出口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奇迹不可或缺的“三驾马车”。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是经济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

  时光荏苒,沿着40年时间长廊,我们不难发现沧桑巨变--

  从打击投机倒把到“消费者至上”“人人都是消费者”的观念深入人心;从“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到以消费驱动为主导的经济形态日趋明显。

  工商人说,万变不离其宗--“以人民为中心”是永恒的时代主题。

  密织维权网 消费投诉无障碍

  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以及商品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由偏重流通领域监管,逐步向生产领域、消费领域监管延伸。从打击投机倒把、维护紧俏商品供给和经营秩序,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再到依法维护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断加强。

  1985年9月,湖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1990年更名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此后逐步形成工商部门行政保护和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相互呼应、优势互补的维权格局。

  1997年,鄂州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建立“315”直拨专线消费者申投诉服务台。1999年3月15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号码统一为“12315”,2000年3月15日,省工商局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全部开通“12315”电话。

  经过20多年发展,全省工商系统构建“一条热线、多元接诉、四级联动、‘五进’延伸”的12315综合执法体系--

  目前,全省共开通了90余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集中接听;

  如今12315已由单一的人工热线接诉,发展为运用12315电话、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多渠道、全天候、网络化接诉;

  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机构,依法、按职责分工处理消费者诉求、治理消费侵权问题;

  多年来,省工商局在全省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方便消费者在消费第一现场投诉维权、源头和解消费纠纷。2015年起,省工商局联手10家电信服务和大型商超企业,在其主营窗口实现12315维权服务站全覆盖。2006年起,省消委、省工商局联合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村广设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实现消费者就近投诉。

  2013年-2017年,全省12315平台共接收处理消费诉求340.54万件,其中咨询265.67万件、投诉66.8万件、举报8.07万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8亿元。

  这些数字组合背后,是工商人满怀激情的担当、默默奉献的坚守和挥洒汗水的付出,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无悔初心。

  依法快调处 维权能手耀荆楚

  惩恶扬善,法治是最坚定的力量;法挥其芒,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

  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早在1987年12月19日,湖北在全国率先公布《湖北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这是全国第二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1996年5月24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通过;

  2018年5月1日,《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经过多年探索,湖北消费维权地方性立法不断完善。省工商局从早期的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监管经验和专项整治维权,发展为依法维权、信息化全覆盖。

  在消费维权信息技术支撑方面,省工商系统在全国较早开发应用全省统一的12315指挥调度系统、应急指挥系统、12315“五进”管理平台,率先研发应用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率先实现消费维权业务信息化全覆盖、数据大集中,在全国首家组织省级12315应急演练。

  培养高素质消费维权专业人才。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连续多年组织消费维权岗位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比武,培养了一批精通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善调处、会办案的岗位能手。

  同时,为发挥一线消费维权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工商系统推动创建以消费维权能手命名(牵头)的品牌消费维权工作室。各地已创建品牌维权室122个,遍布城乡,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

  多年来,湖北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维权人物和先进集体:荆州市工商局“维权三剑客”牵头人方黎获评“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人物”;鄂州“毛姐调解室”负责人邱永毛入选“全国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荆楚维权人物和先进集体辉耀神州。

  运用互联网+ 消费维权更便捷

  随着电子商务、跨境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快速发展,工商人在创新之路上探索前行,以“互联网+”思维迎接网络时代新消费的考验。

  线上延伸,网购维权更便捷。实行线上线下消费者诉求渠道共享,2016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接处网购投诉47879件,约占投诉总量的11.97%。针对网络消费投诉异地、远程、在线等特点,省工商局鼓励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建立网上维权服务站,各地依托12315应急指挥系统或QQ三方视频通话载体,建立网络调处消费纠纷机制。

  大数据分析,维权靶向更精准。开发应用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系统,坚持12315数据“一月一动态分析、一季一综合分析、适时专项分析和典型案例分析”,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2014年-2018年,省工商局共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72期,对外发布分析报告和消费提示39期,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陷阱。

  整治重点领域行业。针对消费侵权突出问题,实施“靶向式”治理,在全省持续组织了“五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治理”、“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抽检或整治行动,打击纠正消费侵权行为,规范行业发展。

  随着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新业态蓬勃发展,品质提升型消费、生活服务类消费、“互联网+”消费等新领域逐步成为新热点;消费投诉正在从传统领域向网络购物、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等消费新领域延伸。

  工商部门及时跟进处理迅猛增长的热点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新型消费侵权行为,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不断作出新贡献。

  社会共治 放心消费创建如火如荼

  近年来,省工商局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政府领导、企业和行业自律、部门联动、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解决消费者反映最突出的“假冒伪劣商品、服务消费欺诈、投诉维权难”等问题,省工商局创新思路,更加注重事前预防、环境营造、常态长效的建设性维权,2016年起,在全省开展“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主题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督促经营者作出和履行“三无”承诺,落实进货查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等自律制度,通过经营者自律尊权、相关部门监管维权、政企社共建维权站护权和激励惩戒机制建设等途径,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为配合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省工商局还首创研发了“湖北消费维权地图”。对全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作出“三无”承诺的创建单位,以及全省工商所信息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标注,接受社会监督。

  良好的消费环境离不开政府多部门的共同努力。2017年9月,湖北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27个省直部门和单位携手维护消费者权益。

  省工商部门开展多方面维权合作;与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签署《消费维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武汉大学开展12315维权效能提升和品牌塑造研究;与省旅游委联合推进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推动4A级以上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与省质监局签署《产(商)品质量监管合作备忘录》,加强流通与生产领域质量监管联动;与司法部门建立消费纠纷“调诉对接”机制,通过司法确认等方式提高消费纠纷处理的成功率。

  合作,不仅在省内。2013年,湖北省工商局发起建立“湘鄂赣皖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消费维权区域协作进一步畅通深化。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40年春风化雨,消费维权,始终把人民放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