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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湖北监狱纪检监察工作篇

发布时间:2018-12-28 12:13:15来源:荆楚网

  湖北监狱纪检监察紧紧伴随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步伐,20世纪80年代初相继成立机构,开展党员教育、评议、整党等工作。90年代以来,围绕“三项任务 五项工作”建立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体系,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查处违纪案件,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聚焦一个主业、落实“两个责任”、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行“四个一律”规定、打造“五个一批”精品工程、狠抓六项重点工作、严明“七不准”禁令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了全省监狱政治生态呈现“五个转变”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监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湖北省监狱系统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动员大会

 

  一、聚焦一个主业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省监狱管理局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忠诚诠释担当,推进全省监狱系统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好转。

  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省监狱管理局纪委按照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维护党章作为根本任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监狱执行情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纪依规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保持执纪高压态势。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严的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并合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全力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省监狱系统腐败问题,全力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全省监狱系统违法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将惩治腐败、治党管警推向深入,维护监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挥问责利剑作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牢牢把握问责这项利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一系列典型违纪问题和顶风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问责推动纪律作风好转。

监狱民警签承诺书

  二、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省监狱管理局纪委针对监狱特点,着力完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体办履行岗位责任、党员民警全员履责的责任体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真正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做到人人有其责,人人负其责,确保责任上肩。

  协助党委抓主体责任。只有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才能保障纪委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不断认清职责定位,协助党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履行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和各监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配合主体责任办公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进一步打通了压力传导、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责无旁贷抓监督责任。纪委作为专责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监狱管理局纪委深入推进全省监狱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全省监狱纪检体制改革,把纪委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扭转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湖北监狱局机关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打赢“三大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保证监狱不发生重大风险贡献纪检力量;全面贯彻习总书记扶贫脱贫思想,强化对扶贫脱贫领域监督执纪;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打赢监狱蓝天保卫战。

  打赢监狱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局党委会研究,出台《关于强化全省监狱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排查梳理涉及人、财、物、执法、工程、企业经营等十大重点领域腐败风险点55个,提出防控措施46条,明确责任部门11个,确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防控,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组织召开“强化权力监督 防范腐败风险”工作座谈会,跟踪掌握监狱风险防控工作进展;及时召开省局机关重点领域腐败风险防控专题推进会,推动监督用权工作从省局机关带头抓起改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打赢监狱系统扶贫脱贫攻坚战。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和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印发《省司法厅系统定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纳入监督执纪范围,通过听取扶贫工作组汇报、和村委会干部座谈、查看工作现场等方式,对省局驻沙洋县王集村扶贫工作队帮扶结对、产业扶贫和大额资金使用、联系帮扶单位、干部开展工作情况等情况加强日常督查、督办,督促工作组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精准扶贫业务工作,扶贫工作队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工作初见成效。

  打赢监狱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监狱管理局纪委把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污染防治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开展污染防治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纪委开展监督执纪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主体责任,明确监狱党委的主体责任、监狱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业务科室部门的管理责任;逐项排查隐患,围绕在企业承揽加工项目引进、工农业生产废料处置、域内农田化肥农药使用、生活污水排放、医疗垃圾处置等方面是否存在污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8个,有力推动了监狱环保工作发展。

湖北省监狱系统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暨纪检体制改革动员会

  四、推行“四个一律”规定

  2018年4月,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湖北省监狱监管安全“四个一律”规定》,即监狱AB门值班民警未严格执行车辆、人员安检制度的,一律移交监狱纪检监察机构问责追责;监狱民警未严格执行罪犯离监就医规定的,一律移交监狱纪检监察机构问责追责;监狱民警在监内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移动火源以及酒精、汽油等危化品的,一律移交监狱纪检监察机构问责追责;监狱民警在监内执勤值班期间未按照规定佩戴单警装备的,一律移交监狱纪检监察机构问责追责。2018年8月,为推进“四个一律”规定落实落细,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协助党委起草印发了《湖北省监狱监管安全“四个一律”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局机关和各监狱在检查督察工作中发现“四个一律”违规问题的,将问题线索主动移交监狱纪检监察机构,不得瞒报、少报、漏报;要求监狱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依规科学、规范处置;对违犯“四个一律”规定的监狱民警,要予以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个一律”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推进民警履职担当,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供了制度纪律保障。

湖北省监狱管理纪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知识考试现场

  五、打造“五个一批”精品工程

  扎实开展一批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的刚性约束。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部署开展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纠四风、树新风、促廉洁、保安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为主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涵盖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对象实现了省局机关、沙洋局机关和30所监狱(未管所)全覆盖,检查内容包括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中央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履行“两个责任”、宣教月活动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责、怕担责、不作为、慢作为、监狱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等,在全省监狱系统形成了有力震慑。

  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保持露头就打的有力震慑。执纪审查工作是“主责中的主责”“主业中的主业”,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而不能有丝毫削弱,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紧抓不放而不能有丝毫松懈。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保持露头就打的态势,抽调全省监狱纪检骨干开展提级审查、联合执纪,相继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四风”问题、违反“四个一律”规定、违反“七不准”规定等典型违纪案件,对程颖、吴顺发、刘江华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的违纪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违纪存量明显减少。认真开展监狱民警违法犯罪案件反思剖析活动,梳理已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案件产生根源,撰写违法犯罪案件剖析报告,建章立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反腐败斗争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积极探索一批经验办法,营造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配合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宜昌、恩施等单位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轨迹和个别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基层现状和困难,协助完成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狱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等调研任务,推动江北、宜昌等五个单位开展监狱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课题调研和先行试点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监狱纪检监察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围绕监狱系统“四风”隐形变异,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等13个重难点问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探索出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经验办法,切实调动了基层单位积极性,推动了监狱纪检工作提档升级。

  及时出台一批制度规范,扎紧防范腐败的制度之笼。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按照监狱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湖北省监狱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线索处置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初步核实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立案审查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谈话函询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办法》《湖北省监狱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办法》等九项工作办法,使纪检干部履职有标准、用权有规范,进一步规范了纪检日常工作流程。

  精心举办一批业务培训,打造本领高强的纪检铁军。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围绕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学习年·能力年”和全省监狱“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岗位练兵等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召开全省监狱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书记王立山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王立山书记提出的“九个坚持”要求,推动构建“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体系,部署全省监狱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多期纪检干部参加全省监狱系统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举办全省监狱纪委执纪审查审理工作视频讲座,切实提高了纪检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充分调动了广大纪检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六、狠抓六项重点工作

全省监狱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印发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执行双报告等通知,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充分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职责,部署开展十八大以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清仓”活动,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多形式积极拓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源,对外公布省局纪委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号码和网上举报信箱,着力清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加强对全系统民警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全省监狱﹡名民警和﹡名职工统一签订《湖北监狱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确保全系统监狱民警职工队伍政治清醒、立场坚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前往沙洋片区监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并召开片区座谈会,对存在的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全力抓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自2012年10月起至2017年12月,省局曾三次接受省委巡视。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历来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接到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后,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召开专题党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情况通报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意见落实。

  制定完善“1+6”惩防体系。2013年5月,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研究出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1+6”制度网络流程(试行)》,对监狱领导干部任用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监督、执法监督检查、民主监督、大宗物资采购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等重点领域制定了监督网络流程图,规范了权力运行,在源头治腐上取得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预防腐败局、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湖北省监狱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开展“1+6”惩防体系落实年活动,举办监狱领导培训班,组织全体民警参加轮训班,组织“1+6”惩防体系制度书面考试,督促“1+6”制度落实落细。2016年4月,在广泛征求各监狱意见基础上,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对《湖北省监狱管理局“1+6”制度网络流程(试行)》进行修改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进一步落实了“三转”要求,强化了纪委“监督的再监督”职能。

  切实抓好典型系列案件警示教育。面对监狱系统腐败存量集中暴发的严峻形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纪委不回避、不推责、不遮掩,全力支持配合省纪委调查处理,同时以案为戒,化危为机,根据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扎实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程颖、吴顺发、刘江华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连续3次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深刻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筑牢拒腐防线;连续2次召开全省监狱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并拥护省委、省纪委对程颖、吴顺发、刘江华的处理决定;全系统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00余场次,督促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民警都围绕“程吴刘案”开展问题查摆,以案为鉴,吸取教训。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以“程吴刘案”系列案件警示教育为抓手,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

  协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2017年以前,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一直承担,并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职责。2017年,按照省纪委要求,省局纪委搭建平台,丰富载体,抢占阵地,通过抓好“六个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准则》《条例》测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创建、“七不准·新变化”主题征文)等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宣教月取得良好效果。2018年以来,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积极配合主体办搞好“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协助召开全系统“宣教月”活动推进会,深入推进纪律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督促各单位纪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进纪律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培训,纪律教育深入警心民心。

  始终抓好警示教育接待工作。省监狱管理局纪委认真贯彻《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按照警示教育“四个一”(即一个接待专班,一个展览室,一个讲堂,一个参观点)建设标准要求,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常态化”,建设全国一流警示教育基地,争创全国一流警示教育管理,打造全国一流廉政教育品牌;积极抓好警示教育接待工作,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各类院校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确保全省16个警示教育基地全年高效运转,每年接待人数超过6万人次,完成了省纪委下达的警示教育任务,社会反响良好。

  七、严明“七不准”禁令

  为进一步推进监狱人民警察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守纪律、尽职责、有作为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2017年2月,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协助局党委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即“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带彩’娱乐”“不准携带违禁品、违规品进监”“不准亲属在本系统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不准接受罪犯及其亲属吃请或财物”“不准违规插手干预执法等活动”“不准值班值勤期间擅自脱岗、顶岗、串岗”。2017年12月,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协助出台印发了《湖北省监狱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落实“七不准”规定常态化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七不准”新变化新气象系列征文活动,指导咸宁监狱编唱“七不准之歌”,推动“七不准”规定生根发芽。

  通过严明“七不准”禁令,“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共识树起来,过去有的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党建工作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纪律规矩严起来,过去有的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得以扭转,执行纪律从我行我素向令行禁止转变;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建起来,过去有的民警和少数领导之间吃吃喝喝、吹吹捧捧的现象得以扭转,上下级与同志之间关系从异化向正常化转变;以实绩论英雄的价值导向立起来,过去有的民警跑官要官、托人找关系的现象得以扭转,民警提拔任用从搞潜规则、弄小聪明向行大道、走正路转变;各级领导的示范表率作用发挥起来,过去有的领导班子管理民警底气不足、腰杆不硬、脊梁不直的现象得以扭转,领导班子建设从软弱涣散向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明显加强转变。(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监察处供稿)

(作者:  编辑:黄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