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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下步工作任务明确

发布时间:2018-12-19 14:55:25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以今天的干部大会为标志,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领导班子集体亮相,省司法厅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省司法厅根据新的职能职责对外开展工作。”在12月12日上午召开的省司法厅全体干部大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表示。

这是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第一次全体干部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最新精神,对厅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作再动员、再部署,对春节前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决定将原省司法厅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谭先振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是省司法厅优化职能配置、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机构改革目标任务。

会上,谭先振代表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领导班子郑重作出“五项承诺”——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是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使命。

五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纪律。

就做好下阶段的机构改革工作,谭先振强调了五点意见——

一要担负领导责任,坚持党委全面领导改革工作。强化厅党委及厅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研究并及时向厅党委汇报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大局为重,对厅党委交办的机构改革事项,要主动担责,按时完成。

二要瞄准目标任务,推动改革工作落深落细落实。抓住关键环节,紧紧扭住“三定”这一牛鼻子,着力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把握时间节点,11月底完成机构和人员转隶,12月上旬完成“三定”方案的制定报批,12月底完成机构改革相关配套,明年1月底完成总结验收。

三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服从机构改革工作大局。全体干部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守纪律、守规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要做到凝心聚力,积极营造团结交融良好氛围。厅领导班子、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带头讲团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五要不断加强学习,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学习提升,全面熟悉和掌握政府法治、司法行政两方面的专业知识,拓展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知识储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干部队伍。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月明主持会议。

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潘艳明在会上再次重申省纪委监委、省司法厅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机构改革各项纪律的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改革政令畅通。将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和具体行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正确对待改革工作部署。

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确保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时间进度、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严明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改革依规进行。机构编制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

严明财经纪律,确保改革廉洁干净。严防有人借机隐匿、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严明保密纪律,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对违规对外泄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问题、传播小道消息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改革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维护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对于涉及职能划转调整的工作,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积极作为。

在家的厅党委班子成员,厅级干部,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监狱局、省戒毒局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  编辑: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