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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机关 明年2月前,这项工作要完成!

发布时间:2018-12-19 15:32:11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12月11日,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委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蒋国平出席会议并对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蒋国平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蒋国平说,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必须严守选任条件,确保选任质量,严格按程序把好资格审查关,优先选懂法律、懂经济、熟民情的人员任人民陪审员。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衔接,形成合力。同时要将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机构,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改革后第一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在后续管理方面,要配合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奖惩等制度,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使他们在参与审判过程中真正反映民意、代表民意,维护司法公正。

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巡视员程宝清、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基础支队副支队长严国志出席会议并发言。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吕方军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在省司法厅三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和部分具备条件的司法所设立分会场,共设立151个会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相应辖区内司法所长共计2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还进行了湖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的培训。

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如何选定,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有何要求?湖北司法为大家做了精心整理~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步骤

一、发布选任公告,创建选任计划

各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内容包括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告期为三十日。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的,还应当在公告中明确申请和推荐期限。

二、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各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各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采集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并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三、候选人资格审查

各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四、随机抽选拟任命人员

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五、拟任公示

各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选任要求

既要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熟悉了解社情民意,又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对那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年长公民,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随机抽取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1/5。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要求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告要求,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同一辖区内县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

目前司法部已经研发了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两次随机抽选。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温馨提示

明年,省司法厅准备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措施。

(作者:  编辑: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