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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管理 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发布时间:2018-12-13 10:27:34来源:荆楚网

  湖北因湖得名,是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境内河流纵横,湖库棋布,长江流程1061公里,汉江流程达868公里,5公里以上河流有4200多条。全省纳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755个,水面面积2707平方公里。千湖之省的湖北,在国家水资源配置战略中,地位举足轻重。

  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水资源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制度先行 水资源三级考核成常态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1988年7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这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变。1992年3月14日,我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之后又颁布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006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后修订为《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2013年,我省又印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我省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顶层设计。

  制度是根本,执行是关键。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1989年1月起,我省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使得“水”的资源意识、商品意识在全社会初步形成。随后,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水利部门也相继设立水资源管理机构,湖泊局、水政监察队伍、湖泊保护中心、市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机构的设立,进一步壮大了水资源管理力量。

  在市州,地方性水资源保护制度也在探索和推广。宜昌市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通过省政府授权,成立了市级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等政监督职能,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相关经验也将在全省推广。

  2015年以来,我省在实行最严格最资源管理制度上,考核多次获得良好等次。与此同时,我省已建立起三级水资源考核制度,三级考核在全省已成常态。

  三条红线 构建最严格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直以来,我省坚持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在用水总量控制上,我省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展了城市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了发改、水利审批并联平台,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组织全省取水许可台帐规范化建设,同时调整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2017年,全省总用水量285.77亿立方米,优于365.91亿立方米的控制目标。

  在用水效率控制上,坚持贯彻节水就是减污、节水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资料显示,每节约1立方米水,可减少0.7立方米废污水排放、少污染28立方米的清洁水资源。为此,我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先后开展了“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等系列节水行动。

  我省还利用价格杠杆,对用水总量进行调节,推进城市非居民生活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收费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组织了用水定额修编,确保将节水落到实处。在市州,相关探索也同步展开。武汉市将一批高耗水企业列为重点管理用水户,在用水计划下达、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器具普及等方面,行建立精细化、规范性的工作制度。经过不懈的努力,我省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2017年,我省万元GDP用水量为82.1立方米,降幅达19.5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4.4立方米,降幅达20.49%,都优于12%的控制目标,全省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11,优于0.510的控制目标。

  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坚持对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常态化水质监测,监测覆盖率逐年提高。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对列入全国名录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安全评估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同时建立了全省水利、环保系统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水污染应急管理效率和执行力。2017年,全省176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中,除15个排污控制区外,148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达标率91.9%,优于85%的控制目标。

  生态治理 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全省各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精神,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坚实步伐。

  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水生态文明,我省已形成一批水生态文明名片。在武汉市,经过持续建设,“楚河汉街”以及武昌、汉阳、青山的江滩已成为大武汉一张张新的城市名片,当年被洪水冲刷的河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独具滨江魅力的市民乐园。从2015年开始,襄阳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九水润城、汉江——南渠——护城河水系连通工程、美丽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等重点工程全面完工,让清水入汉江、秀水韵襄阳、甘水润岗地、活水绕古城。今年6月,襄阳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已通过技术评估验收。

  目前,我省已初步构建起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也基本形成,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我省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以来,水资源管理部门迅速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地推进工作。全省共核查入河排污口1235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675个、规模以下560个。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黄石、黄冈、鄂州等地的7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登记和审批手续补办的入河排污口共有305个。

  为加强河湖岸线管理,还制定了《省级试点湖泊岸线划界确权实施方案》,开展了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情况核查,优化江河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严格化工园、工业园排污口审批,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化工企业658家、化工园区53个,沿江1公里内没有新新建的重化工和造纸项目。

  在广大水利工作者、水资源管理工作者不懈努力下,全省基本形成了“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工程配套、管理精细,水旱无忧、灌排自如,配置合理、节约高效”的水利管理利用新格局。

  2002年2月至2014年6月,襄阳、荆门、武汉、宜昌、鄂州5市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2012年5月至2015年10月,作为南方丰水省份,我省被列为全国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7个试点省份之一,并率先划定了省、市、县三级行政区水资源“三条红线”,积极探索南方丰水地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现途径,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襄阳、鄂州、咸宁、武汉、潜江5市水生态文明试点通过验收;2018年6月22日,全国7个水权试点之一、唯一县级试点单位宜都市水权试点通过验收,填补了农村堰塘确权空白,对提高农民建管堰塘积极性、促进农村人水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为全国农村集体水权确权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水利厅将继续克难奋进,把湖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不断推向深入,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作者:  编辑:黄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