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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专题 > 2018招生问答

9、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

发布时间:2018-06-27 19:23:00来源:荆楚网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学生经济资助体系。构建了“全功能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成立了学生学业发展中心。学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获得了教育部肯定,近三年在全国中央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连续获得第11、3和13名的佳绩。
  (1)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学费减免:符合国家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5)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院、校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6)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7)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殊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上海慈慧基金会西部助学“春华秋实”助学金、“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成之新闻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

(作者:  编辑:陈泉